從濕巾到洗手液,從皮膚抑菌膏到口腔抑菌噴霧,抗抑菌產品已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健康防線。然而,對于生產企業而言,將一款產品推向市場,面臨的不僅是市場競爭的考驗,更是一整套嚴格的法規標準體系。
2025年7月1日,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正式實施,全面替代已施行22年的GB 15979—2002標準。這一標準更新不僅在原材料管控、理化指標、檢測方法等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也對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與此同時,2025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明確要求: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檢查覆蓋率100%。這意味著,每一家抗抑菌產品生產企業都將面臨年度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合規,不再只是市場準入的門檻,更是企業生存的底線。
本文將系統梳理抗抑菌產品生產企業從產品檢測、衛生安全評價、備案到日常合規管理的全流程要點,幫助企業避開常見風險點,走穩合規之路。
在開始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明確:您的產品屬于哪一類?
根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毒產品按風險等級分為兩類:
第一類(高風險) :用于醫療器械高水平的消毒劑/器械、皮膚黏膜消毒劑等。
第二類(中風險) :除第一類外的消毒劑、消毒器械、抗(抑)菌制劑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專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黏膜、肛腸等特定部位的具有消毒或抗(抑)菌功能的產品不屬于消毒產品。
同一產品按“高風險優先”原則判定,產品類別直接決定了檢測項目和備案要求的嚴苛程度。建議企業在立項之初即完成產品定性,避免因類別判斷錯誤導致后續返工。
2025年7月1日起,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正式實施,全面替代舊版標準。與舊版相比,新國標共16處主要技術變化。以下是生產企業必須關注的幾個關鍵要點:
新國標明確原材料需無毒無害、禁用廢棄原料,并新增禁用物質清單。生產用水需符合對應產品質量標準,如濕巾生產用水須符合《中國藥典》純化水標準。原材料中不得添加抗菌藥物、抗真菌藥物、抗病毒藥物、激素類藥物及其同名原料。
對企業的影響:需重新審核現有原料供應商資質,建立原料準入和定期檢驗制度,確保原料符合新標準要求。
新國標在產品衛生要求方面進行了顯著提升:
增加pH值標識偏差不得超過±1的限制;
可遷移熒光增白劑被全面禁止;
環氧乙烷殘留量實施雙重管控——消毒后≤250 μg/g,上市時≤10 μg/g;
新增鉛(≤10 mg/kg)、砷(≤2 mg/kg)、汞(≤1 mg/kg)等重金屬限量要求。
微生物指標方面,抗(抑)菌產品的細菌總數限值從≤200 CFU/g大幅收緊至≤20 CFU/g。
對企業的影響:檢測項目大幅增加,產品研發階段就需要將重金屬含量納入配方設計和原料篩選考量。
新國標在附錄D中調整了樣品采集數量,增加了部分抗(抑)菌試驗方法,調整了殺菌和抑菌作用時間。同時新增了理化指標檢測、高吸水材料抑菌性能試驗等方法。
對企業的影響:在委托檢測時需確認檢測機構是否已按照新國標方法開展檢測,避免因使用舊方法導致檢測報告無效。
新國標明確了自然留樣的溫度條件,并將加速試驗分為微生物法和化學測定法兩類。當自然留樣與加速試驗結果沖突時,以自然留樣結果為準;若加速試驗的微生物法與化學測定法結果不一致,則以微生物法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
對企業的影響:穩定性試驗不能只依賴加速試驗數據,需同步建立自然留樣制度。
標準明確規定:2025年7月1日前按舊標準生產的產品,在符合GB 15979-2002要求的前提下,可銷售至標注的有效期結束;2025年7月1日后生產的產品必須執行新版標準。建議企業盡快清理舊標庫存,確保新生產產品全部符合新國標要求。
抗抑菌產品在申請衛生安全評價前,必須委托具備CMA/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以下核心檢測:
理化指標檢測:
有效成分含量測定(如酒精、氯己定、季銨鹽等)
pH值測定
重金屬(鉛、砷、汞)測定
穩定性試驗(有效期驗證)
微生物指標檢測:
細菌菌落總數(≤20 CFU/g)
真菌菌落總數
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滅/抑菌試驗
白色念珠菌的殺滅/抑菌試驗(如產品標明對真菌有作用)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
皮膚刺激性試驗(急性/多次)
眼刺激試驗(如適用)
急性經口毒性試驗(根據產品用途)
抗菌產品:對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殺菌率應≥90%;如標明對致病性酵母菌有殺菌作用,對白色念珠菌的殺菌率應≥90%。
抑菌產品:對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率應≥50%(高吸水材料抑菌率應≥99%)或抑菌環直徑大于7.0 mm。
完成產品檢測后,生產企業還需完成衛生安全評價和備案,產品方可上市銷售。
一是完成產品定類別。類別決定檢測項目和備案要求,同一產品按“高風險優先”原則判定。
二是確認企業資質合規。國內生產企業必須取得《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委托生產需提供委托合同、代加工生產企業《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由省級衛健委核發,有效期4年。
三是完成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根據《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WS628-2018)要求,完成消毒產品安全評價報告,內容包括:
安全評價報告封面
標簽/銘牌、說明書
檢測報告(含結論)
產品配方/結構圖
企業標準
生產企業/代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
委托協議(如適用)
第一步:編制備案材料
根據WS628-2018要求整理全套材料,需統一用A4紙裝訂,電子版掃描清晰。核心文件包括:
基礎文件:安全評價報告封面、企業營業執照
核心文件:產品標簽/說明書(需符合GB 38598-2020標準)、產品配方、工藝流程圖、檢測報告、樣品照片等
委托生產需加附委托合同、代加工生產企業《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第二步:提交申請
登錄“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credit.jdzx.net.cn/xdcp),填寫產品備案信息,上傳電子版材料
第三步:審核備案
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完整性、規范性審查,材料不合格的退回補正,通過后予以備案,生成電子備案憑證,編號格式為“(省簡稱)衛消備字(年份)第XXXX號”,并在平臺公示。
關于多規格產品的提示:同一個產品責任單位生產或委托生產的多種規格的消毒劑或抗(抑)菌制劑產品,在同生產地址、同生產工藝流程、同配方及標簽說明書內容完全相同的前提下,備案時提供一個規格的《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即可,無需提供多份檢驗報告,但需同時提供一份產品多規格聲明。
備案信息變更:產品配方或結構圖、實際生產地址遷移等調整需及時辦理變更備案。
材料留存:留存相關備案材料,以備核查。
定期自查:定期核對實際生產產品與備案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因生產偏差導致合規風險。
標簽說明書不合規是當前抗抑菌產品生產企業最常見的違規類型,也是監管部門檢查的重點。
目前標簽說明書需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GB 38598-2020《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通用要求》
該標準第1號修改單,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所有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均需符合新規
一是升級抗(抑)菌制劑警示說明:新增“本品不是藥品,不具有治療、護理、保健作用”的警示說明,警示說明字體應為黑體或字號大于“使用說明”和一般注意事項。
二是調整標簽字體高度:所有漢字、少數民族文字、數字和字母的字體高度應≥1.8mm。
三是規范品牌名稱及商標:禁止使用諧音名、圖形暗示具有疾病治療、護理、保健作用。
根據GB 38598-2020,抗(抑)菌制劑標簽禁止標注以下內容:
抗炎、消炎、治療疾病、減輕或緩解疾病癥狀
適用于破損皮膚、破損黏膜、傷口
高效、消毒、滅菌、除菌、殺精子、避孕
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黏膜、肛腸部位
“×天為一療程,遵醫囑”“防止復發”“有利于傷口愈合”“輔助配合藥物治療”
無檢驗依據的使用劑量及對象、無檢驗依據的抑/殺微生物類別、無檢驗依據的有效期、無檢驗依據的抗(抑)菌作用
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必須標注:
產品名稱
凈含量
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國產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
生產日期及有效期(或生產批號及限期使用日期)
貯存條件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使用范圍(用于陰部黏膜的應標注“不應用于性生活中對性病的預防”)
抗(抑)菌制劑說明書必須標注:
“本品不是藥品,不具有治療、護理、保健作用”
“本品為外用產品,不得口服”
置于兒童不易觸及處
2025年,部分地區的抗(抑)菌制劑抽檢中發現了違規添加激素、抗生素等禁用物質的情況。監管部門重點檢驗產品是否違規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抗病毒藥物等禁用物質。
教訓:禁用物質紅線不可觸碰。違規添加不僅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將被移送公安機關。
在部分地區開展的抗(抑)菌制劑專項檢查中,核查發現多款產品均未完成法定的衛生安全評價,也未在全國消毒產品網上備案信息服務平臺完成備案。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銷售應當備案而未備案的抗(抑)菌制劑,將面臨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最高10萬元罰款。
教訓:產品上市前必須完成備案,不可心存僥幸。
2025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明確要求:抗(抑)菌制劑生產企業檢查覆蓋率達到100%。這意味著,每一家抗抑菌產品生產企業每年都將面臨至少一次監督抽查。
監管部門對生產企業的檢查重點包括:
資質核查:衛生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生產項目、類別、條件是否與衛生許可證一致
過程管理:生產過程記錄、原料進出貨記錄、產品批次檢驗記錄是否符合要求
備案核查:抗(抑)菌制劑衛生安全評價報告內容是否齊全合格并備案(包括自有品牌和委托加工產品)
產品合規: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包裝等是否規范
禁用物質: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宣傳療效和標注禁用物質等情況
抽檢工作重點檢驗產品是否違規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藥物、抗病毒藥物等禁用物質。每省抽取不少于30個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參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進行檢驗。
日常管理:
建立完善的生產過程記錄、原料進出貨記錄、產品批次檢驗記錄制度
確保每個投料批次均有出廠檢驗報告
定期核對實際生產產品與備案信息的一致性
迎檢準備:
提前整理好衛生許可證、備案材料、檢測報告等文件
確保生產現場條件與衛生許可證載明的內容一致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從2025年部分地區的抽查結果來看,整體合規率較高。例如,廣西2025年消毒產品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中,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及抗(抑)菌制劑、衛生巾等抽檢產品合格率均達100%。但也有部分地區發現問題產品,標簽說明書不規范、衛生安全評價報告不規范是主要問題類型。
建立原料準入和檢驗制度,確保每一批原料符合新國標要求
建立生產過程記錄制度,確保產品生產的可追溯性
建立出廠檢驗制度,每個投料批次均需完成出廠檢驗
建立自然留樣制度,為穩定性驗證提供依據
新產品上市前務必完成衛生安全評價和備案
備案材料確保齊全、準確,特別是標簽說明書內容
委托加工產品同樣需要完成備案
產品信息變更及時更新備案
產品名稱、包裝設計階段即邀請合規人員介入審核
確保警示說明符合第1號修改單要求
杜絕任何暗示治療作用的用語
確保字體高度符合≥1.8mm的要求
建議在正式印刷前將設計稿送檢測機構或第三方進行合規預審
定期自查產品備案信息與實際生產產品的一致性
及時關注法規和標準更新動態
建立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妥善保存檢測報告、備案材料等文件
對員工開展定期合規培訓
從GB 15979—2002到GB 15979—2024,抗抑菌產品檢測標準經歷了22年的跨越式發展。新國標對原材料、理化指標、檢測方法、穩定性測試的全面升級,標志著我國抗抑菌產品質量監管進入了更加科學、精準的新階段。
對于生產企業而言,合規不是負擔,而是企業的護城河。從產品研發之初就嚴格對標國家標準,選擇具備CMA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全部必檢項目,規范完成衛生安全評價和備案,確保標簽說明書的合規性——每一個環節都不可忽視。
隨著新《傳染病防治法》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力度的持續加大,合規經營已成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底線。希望本文能為抗抑菌產品生產企業的合規之路提供一份實用的參考指南,助力企業在日益規范的行業環境中行穩致遠。